买一栋带租约的写字楼,好处是接手就有现金流,坏处是租户是你没选过的人。深圳这边带租约过户很常见,但里面的坑,比空楼交易多得多。
先讲法律原则:买卖不破租赁。房子过户了,原租赁合同对新业主继续有效,你不能因为换了房东就把人赶走。所以过户前,必须把每一份租约都摸一遍。
第一,租约原件和期限。剩余租期多长、有没有续租选择权、租金是不是明显低于市场价。有些老租户签了十年长约、租金还停留在五年前的水平,接手就是负资产。
第二,押金。租户交给原业主的押金,过户时要一并结算清楚,通常是原业主把押金转给新业主,或者从总价里扣除。别接手了才发现押金已经被原业主花掉了,退租时你得自己掏钱。
第三,欠费。物业费、水电、空调费有没有欠缴,要让物业出书面证明。深圳有些写字楼的物业欠费能累积到几十万,交接不清最后扯皮。
第四,特殊条款。租约里有没有"优先购买权"?有的合同约定租户对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,你绕过他直接交易,他可能主张合同无效。这个必须提前书面征询并留痕。
租约到期,租户不搬,这是最现实的问题。法律上你可以起诉要求腾退并支付占用费,但诉讼周期动辄半年到一年,期间房子空转。稳妥的做法是过户前就跟租户谈好续约或退租的时间表,写进三方确认书。
如果原业主承诺"交房时清空租户",一定要写进合同并约定违约责任——深圳有过买家付完款才发现租户不肯搬、原业主又不管的案例,最后打官司耗一两年。宁可多花几天核实租约,也别图快签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