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买房走到网签这一步,很多人以为"生米煮成熟饭"了,其实不然。网签之后能不能反悔、反悔要赔多少,取决于合同条款和违约方是谁。
网签是买卖合同在住建部门系统里备案,目的是防止一房多卖、便于监管。网签不等于过户,房屋产权还没转移。所以网签之后,理论上双方仍可以协商解除合同,只是要承担违约责任。
如果买方违约不买了,通常的后果是:
但这里有个重要规则: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,卖方只能二选一(《民法典》第588条)。实务中,如果定金金额低于违约金,卖方可选择主张违约金;如果定金更高,就主张没收定金。
卖方违约不卖了,买方可以要求:
深圳这几年房价横盘甚至下跌,卖方反悔的案例少了,但因为"找到出价更高的买家"而毁约的仍有。买方在这种情况下,除了要钱,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——也就是法院判令卖方配合过户,这个请求权在房价上涨时特别有价值。
有几种情形属于"不可归责于双方"或"法定解除":
注意:"贷款批不下来"不一定能无责解约,要看合同怎么写。如果合同只写"买方应自行解决贷款",那贷不到款就是买方违约。签约时这一条一定要争取写上"如因银行政策原因导致贷款未获批准,双方可解除合同,互不承担违约责任"。
最后一句:深圳二手房交易金额大,别嫌合同条款啰嗦。定金罚则、违约金比例、贷款不成的处理、过户期限,这四条写清楚,90%的纠纷都能避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