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留下的房子、亲戚赠与的房子,拿到手的时候几乎没花什么钱,但卖的时候税费算法跟普通买卖不一样,差距可能几十万。这一点很多人是到过户窗口才知道的,那时候价格已经谈定了。
法定继承房产,不征契税,也不征个人所得税。办理继承过户时,主要成本是公证费(或者法院判决的诉讼费)和登记费。这一步确实省钱,一套500万的房子,可能几千块就办完了。
但再出售时,关键看是否"满五唯一"。这里有个容易搞错的点:购房时间可以从被继承人(原业主)取得房产的时间起算。也就是说,父母2005年买的房,2026年继承过来再卖,可以按满五年计算,这一点很多人不知道,白白多交了增值税。
"唯一"则看继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的住房套数。满五唯一,免征个税;满五不唯一,按差额20%或者核定征收(深圳多为核定,按成交价的一定比例,具体以税务口径为准)。
直系亲属之间赠与(父母子女、配偶、祖父母孙子女等),免征个人所得税,契税按3%征收(部分情形有优惠)。非直系亲属赠与,税务上视同买卖,要按公允价值计税,成本高得多。
再出售时的坑在这里:受赠房产再转让,如果不能提供原值凭证,个税可能按差额20%征收,而"原值"的认定在赠与情形下容易产生争议——是按赠与人当初买入价,还是按赠与时的评估价?各地口径不同,深圳实际操作中要求提供完整链条的凭证。
继承的房子,先调档拿到原房产证和原购房发票,证明原始取得时间,这直接决定能不能算"满五"。赠与的房子,赠与合同、评估报告、契税完税凭证全部留好,缺一样后面都说不清。
出售前先去税务窗口做一次税费测算,拿到书面结果再定价,别按普通二手房的经验估。还有一点:如果继承人有多个,出售前要先办完继承登记、明确份额,否则签了合同也过不了户。这一类交易的时间成本,通常比普通买卖多一到两个月,买方如果有贷款期限要求,要提前沟通。
多个继承人的情况更复杂。父母一方去世,房产先要分出配偶的那一半,剩下的一半再由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。也就是说,五个继承人可能各自只占十分之一。出售时必须所有共有人签字,有一个人在国外、或者联系不上,交易就卡住。提前做继承公证、明确份额,是唯一稳妥的办法。
时间成本要和买方的贷款衔接。继承公证通常两到四周,登记过户一到两周,再加上买方贷款的审批和放款,整个周期容易超过三个月。买方如果用的是有期限的贷款批复,很可能到期要重新申请。签约时把这条写进合同:因继承手续导致的时间延长,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。
继承公证的费用,各地按房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,几百万的房子通常几千到一万多。这笔钱比起税费是小数目,但没做公证就过不了户,属于绕不开的前置成本,做预算时记得留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