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现在买房,几乎所有商业贷款都是"LPR加点"的定价方式。很多客户签完合同就问同一件事:以后LPR降了,我的月供会不会跟着变?答案要看两个东西——你的利率是"浮动"还是"固定",以及重定价日定在哪一天。
先说清楚LPR是什么。它是"贷款市场报价利率",由一批银行每月20号报出来,分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档,房贷看的都是5年期以上那档。你最终的执行利率 = 签约时的LPR + 加点。比如签约时5年期以上LPR是3.5%,银行加50个基点,那你的利率就是4.0%。
关键就在这:加点一旦签死,整份合同期间都不会变;会变的是LPR。所以以后LPR下调,你的月供会跟着少,但不会降到"LPR减点"那种水平,因为当初加的50个基点还在那挂着。深圳前几年高位入手的客户,加点加到100甚至150个基点,就是被这个"加点锁死"坑住的。
再说重定价日。绝大多数深圳的房贷合同,重定价日是"每年1月1日",也就是说,哪怕6月LPR降了,你要等到次年1月1日才按最新的LPR重新算月供;也有一部分合同约定"放款日对应月"为重定价日。这个细节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,写在哪一栏、按哪个规则调整,直接决定你什么时候能省到钱。
还有个实操提醒:如果你手里是早年高利率的存量房贷,现在想降月供,直接去跟银行谈"重新定价"或"转按揭"基本没戏,除非你符合当时的转贷政策。比较常见的做法是提前部分还款,缩短年限或者降低月供——深圳不少银行现在提前还款要提前1个月预约,部分银行还有违约金,这些都得问清楚再动手。